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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能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吗?
企业之间能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吗?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企业融资活动越来越多,已经从最初的向银行抵押融资逐步发展到发债融资、发行股票直接融资等,此外,企业间借贷活动也越来越多。一些企业或个人因生产发展需要,往往希望以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不动产权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抵押借款,以取得企业生产发展资金,被借款企业为保证借款安全,往往要求必须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抵押登记。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往往因不了解企业之间能否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而拒绝受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首先,企业间能够以土地使用权等抵押借款的前提是双方之间签订的债权债务主合同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涉及需要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手续;也就是说,只要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企业间借贷行为即可。
其次,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的债权债务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为保证债权实现,债务方可以依法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承租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或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三,企业间以依法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承租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或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应当依法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第四,设定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承租土地使用权的,以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计入抵押标的;设定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可计入抵押标的。
第五,设定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抵押权实现时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价款中首先扣缴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